招生資料
系所班 |
(組) 代碼別 |
錄取 名額 |
報考資格附加規定 及條件 |
甄 試 項 目 |
佔甄試總成績百分比 |
甄試總成績相同時錄取之優先順序 |
備 註 (含各系(所)聯絡電話) |
|
奈米積體電路工程碩士學位 學程 |
一
般
生 |
130 |
12 |
1.國內大學畢業生(含應 屆),在校學業成績系班 組排名名次列於前百分 之75(含)者。 2.境外大學畢業生(含應 屆)(名次排名免繳)。 3.同等學力者:專科畢業生,在校學業成績系班 組排名名次列於前百分 之75(含),其餘資格者 須附取得報考資格之該 項排名文件。 |
面試 |
40﹪ |
1.審查成績
2.面試成績 |
研究方向:奈米半導體、奈米製程 1.依審查成績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審 查成績特優者可直接錄取(以錄取名 額1/2 為限),不必參加面試。 2.本學程與半導體產業密切合作,學生通過產業甄選,可獲獎學金、預聘、及國內、外暑期實習。多項產業獎學金(例如每學期12萬元)及兼任研究助理機會,請洽詢電機資訊學院或參閱網站公告。 3.院聯絡電話及網址:(06)2757575 轉34005 |
審查: 審查: 1.大專歷年成績單 2.推薦函二封(表格請 至電機資訊學院或電機系網站下載) 3.自傳及研究計畫書 4.其他有助於審查之 證明文件或專題報 告等(專題作品為多 人合作者,須詳細註 明合作者姓名及自 己所負責部分,並請 指導老師或系所主 管簽名, 若有不實 者,不予錄取) 5.須至電機系碩士班 甄試系統網頁登打 考生個人審查資料 |
60﹪ |